新西兰全搜索中国资讯编辑Charlie综合消息报道,中国海关总署10月28日在官网发布的一则公告,证实了欧盟等32国已取消给与中国的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。 在海关总署的这条公告中提到,12月1日起,停止签发输往有27个成员国的欧盟、英国、加拿大、土耳其、乌克兰、列支敦士登《普惠制》原产地证书(Form A)。也就是说,中国出口货物已不能凭Form A享受关税优惠。截至目前,仍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仅剩挪威、新西兰、澳大利亚3国。 那么, 贸易普惠和贸易最惠有何去区别?首要要明白一点, 普惠制其实比贸易最惠国享受的减税优惠更大, 普惠制税率通常比最惠国税率要低。最惠国待遇,是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常用的一项制度,又称“无歧视待遇”。 普惠制全称普遍优惠制(简称gsp), 是世界上32个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产品给予的普遍的、非歧视的、非互惠的优惠关税,是在最惠国关税的基础上进一步减税以至免税的一种特惠关税。 二次大战后,新独立国家虽然大都参加了关税和贸易总协定(后来的WHO),在关税上与发达国家享受同样最惠国待遇,但这种形式上的平等、公平,在水平不同国家之间实际上是不公平的。于是在1964年77个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给予更优惠的关税待遇。 经过多次讨价还价,发达国家在1968年成立优惠问题特别委员会, 决定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特别的关税减让,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同等优惠。 世界上共有包括欧盟在内的39个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普惠制待遇,这些国家被称为给惠国。这些国家中只有美国没有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, 美国给予中国的是WHO框架内的贸易最惠国待遇。 尽管发达国家同意在“最惠国”基础上进一步减税, 但仍然保留了一些“后手”。除了不愿执行统一的普惠制,由各国制定自己的给惠方案外,还有一个重要条款就是毕业条款, 又被成为受惠国的“毕业制”。 所谓“毕业条款”(Graduation Clause)是指当某个受惠国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显示出较强的竞争力,甚至把给惠国的产品打压的不能自理时,给惠国将取消该受惠国该项产品乃至全部产品享受优惠的资格。 毕业制度包括国家毕业制和产品毕业制,前者意为取消国家受惠资格,后者意为取消某项产品受惠资格。 这一制度最早始于美国。1981年,美国开始利用“国家毕业”和“产品毕业”来限制优惠进口的范围。当年就把毕业证强制颁发给亚洲四小龙 – “新加坡、韩国、香港和台湾”。 随后,回过神来的新西兰、澳大利亚,欧盟等给惠国也纷纷效仿美国,开始为心仪的国家颁发毕业证。 […]